第四十一章 种豆得豆(1/2)
“请原告陈述意见。”
“两年前的年月日,我从梁荣华处以四十九万元购买了一个,还是一座青铜鼎,今年拿去省城请文物专家鉴定,结果是现在的高仿工艺品!最多价值一万元。这种明目张胆的诈骗行为,请求法官大人从重严厉查处!”贾辉怒气冲天。
“你在梁荣华处购买时,他告诉你文物是真是假?”法官问。
“他只说是从朋友那买来的出土文物,分明是在骗我!”贾辉杀气腾腾。
“被告人梁荣华,你对原告的陈述有无意见?”法官问。
“贾辉在购买的当日,我就明确告诉他,明确提示过他,文物是真是假我不知道,你自己看,况且他还带着专家,反复确认后购买的,完全没有任何欺诈行为。”梁荣华平静地说,目光避开贾辉。
“被告人梁荣华,你说这个铜鼎是从朋友那儿买来的,有人证没有?”法官问。
“卖给我文物的那个朋友今年死了,没有人证。”荣华咬咬嘴唇说。
“你说那个卖给你文物的朋友死了,还有谁能作证你是从他那儿购买的?”法官问梁荣华。
“没有人知道,朋友是单身,没有人可以作证,况且贩卖文物是非法的,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他在编谎!法官大人!”贾辉突地站起来,手指梁荣华,恨不得扑过去掐死他。
“尊敬的法官,在不知道文玩真假的情况下,就不应该出售。如果是真的,就更不该应非法出售。把含糊不清的所谓文物高价卖出,本身就有诈骗意图。陈述完毕。”贾辉的胖子辩护人说。
“贾辉做为一个古玩爱好者,在购买前请来了市区具有文物鉴定资质的专家进行了鉴定,认定是真文物后才决定了购买行为。梁荣华在交易过程中提示过对方,自己不清楚‘文物’的真假。自始至终,贾辉都属于自愿购买,整个买卖过程不存在诈骗行为。陈述完毕。”梁荣华的瘦子辩护人说。
“就是,而且古玩行当里没有诈骗一说!这是行规!”梁荣华高调喊道。
“这让你有机可乘!行规个锤子!没有诚信!”贾辉的脸肌暴动着。
“你配说诚信!笑……”荣华说了一半。
“请当事人注意礼貌用语!没有法庭的许可不能随意发言,不能用情绪化语言。”法官阻挡。
“被告梁荣华,你说你曾经在西城请文物专家鉴定过你的‘文物’,他们是国家认可的专家吗?他们给了你什么建议?”法官问。
“是去鉴定过,他们说是真品。至于是不是认可的专家我就不知道了。”荣华环顾四周。
“被告人梁荣华,你知不知道贩卖文物是违法行为?”
“我们认识的朋友卖过,并听说有人追究。”
“只有祖辈流传下来的可以买卖,出土文物属于国家所有,贩卖就是犯罪。而且你这个真假难辨的东西,就不应该当真品买卖。”法官说。
“我有专家的鉴定证书。”
“是花钱买来的专家吧!给钱就是真的,不给钱就是假的。”贾辉暴眼盯着荣华。
“尊敬的法官,被告明显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制造模棱两可的情景以洗脱自己,建议法庭以诈骗罪追责。”贾辉的胖子辩护人说。
“在当下没有证据,也没有证人可以证明梁荣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主观前提下,认定梁荣华的行为为诈骗罪是欠妥当的,双方的买卖行为应当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建议双方或私下商议解决!”法官说。
“啪——!休庭!容合议庭商议。”法官要退出法庭。
“等一下!”一个女子的喊声在大厅后面响起,全体人员都不约而同地转头看去。
“哟!老天爷,你怎么会来呀!”荣华惊讶地站了起来。
“爸爸,不应该是这样的!”女子抱抱爸爸的双肩,泪水决堤。
荣华面如土色地看着女儿梁诗曼。
“我来作证!”女子擦着眼泪走向前台。
疑惑的气息漫延开来。
“回去!这儿没你的事!”梁荣华朝女儿怒吼。
“被告人安静。”法警按着荣华坐下。
“我是被告人梁荣华的女儿梁诗曼,我来证实那个,古玩的真假!”梁诗曼看着法官。
“够了!这与你无关,别跟着捣乱!”梁荣华又站起来,被法警按着坐下。
“梁诗曼,在你作证以前,本法庭有义务告诉你,你作证的每句话,我们都会记录下来,你的言行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个你可知晓?”法官说。
“知道,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梁诗曼说。
“请梁诗曼入座。”法官说。
她在审判台的左前方就坐。
这是个眉清目秀气宇轩昂的美丽女子。
贾辉瞪着梁诗曼,猜想这个侄女会有什么惊人的证词,父女情深,证词也一定是对梁荣华有利的,这几乎毫无悬念。
“请梁诗曼做证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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